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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什麼情形下,爭議處理程序會終止?

主要有「當事人終止程序」、「依規定終止程序」以及「專家小組裁量終止程序」三種情形,至於造成終止的事由如下:


事由
規定依據
 1.當事人終止程序的情形
(1) 申訴人撤回申訴,但註冊人
     如果已經提出答辯書的話,
     必須得到他的同意
實施要點第十七條第一項
(2) 於專家小組作出決定前,當
     事人就爭議達成和解
實施要點第十七條第二項
 2.處理程序依規定強制終止
(1)申訴人未繳納費用,視為撤
    回申訴
實施要點第十九條第六項
(2) 申訴書未符合規定時,雖經
     爭議處理機構通知申訴人,
     但申訴人未於通知送達後的
     五日內補正者,視為撤回申
     訴  
實施要點第四條第二項
 3.專家小組裁量終止處理程序
(1)專家小組認為有不必要或不
    可能繼續進行處理程序的情
    形

實施要點第十七條第三項
(2)法院受理訴訟
實施要點第十八條第一項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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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09-1-6